怎么认定民间借贷中的共同借款人

2023-07-28 23:19:40 来源:找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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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怎么认定民间借贷中的共同借款人

民间借贷中的共同借款人的认定是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一栏共同签字的即为共同借款人。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权或者连带债务,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被追偿的连带债务人不能履行其应分担份额的,其他连带债务人应当在相应范围内按比例分担。

二、共同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区别

共同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区别如下:

1.共同借款人要承担共同赔偿责任,而担保人是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是在贷款人无能力赔偿的情况下,法院会依法强制执行担保人。而共同借款人通俗的说,就是如果你有赔偿能力,而你的共同借款人无赔偿能力,那么法院就可以直接执行你。

2.共同借款人与担保人承担责任的诉讼时效也是有区别的。对于借款人来说,债权人可以在3年之内向其主张,超过3年没有主张,债权人则丧失胜诉权,即他向法院起诉,法院不会支持他的诉讼请求。对于担保人,一般都在6个月左右。

三、共同借款人可以只起诉一个吗

共同借款人可以只起诉一人。连带债务的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找法网提醒您,共同借款人可以只起诉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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